【本網訊】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昨日討論《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修訂。環境局建議將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豁免期延長3年,至2017年3月31日,希望可推廣使用電動車輛,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記者/林君澤 編輯/卓茗
電動車首次登記稅豁免期將於本月底屆滿,目前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率介乎車輛價格的40%至115%。
修訂登記稅或浪費公帑
身兼委員會主席的工黨張超雄表示認同修訂原意,但修訂可能浪費數以千萬計的公帑。他指,有不少車行以登記稅或調整作推銷,如購買某型號的電動跑車,則可節省若干稅款。而每輛車的售價高達46萬至67萬元,他認為修訂補貼了較富有的人,故應限制豁免的電動車種類,以免浪費公帑。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莫偉全回應指,電動車仍未於香港普及,且屬發展初期,故不應多加掣肘。他表示若修訂效果不佳,三年後再檢討亦為時未晚。 促妥善處理電子廢料
民主黨胡志偉指,環境局需要考慮電子化學廢料的排放及電池回收計劃,倘若胡亂外判,或會出現回收率偏低的問題。張超雄亦表示,如果欠缺制度監察,電子化學廢料將得不到妥善處理,有可能適得其反,屆時將付出更大的環境代價,得不償失。他認為,政府推廣使用電動車輛,市面將有更多用公帑建成的電動車充電站,兩電無疑成為得益者,故理應為環保付出,負擔部分營運費用。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03/125143_0503_VO1.mp3 |titles= 政府倡電動車登記稅豁免期長三年 (聲音報道:林君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