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第5日聆訊,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繼續作供。代表水務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指房署申請「水紙」時有簽署確實水喉及水喉部件恰當,但房署驗水報告日期卻較批出「水紙」的日期遲,質疑房署未驗水便申請「水紙」。馮宜萱回應指不排除該報告是覆檢報告,她需要翻查文件才能確定。
記者/吳銘姬 林佩琪 張可琪 編輯/黃舒攸
王鳴峰表示,房署為葵聯邨二期、啟晴邨和榮昌邨申請「水紙」時,有簽署確實水喉及水喉部件恰當。但翻查文件後發現,房署驗水日期比水務署批出「水紙」的日期遲,質疑房署取得「水紙」後才驗水。馮宜萱回應指不排除水務署展示的驗水報告是入伙前的覆檢,她需要翻查文件才能確定。 王鳴峰再問,巡視地盤時,能否單憑肉眼分辨出地盤是否用申報的焊料。馮宜萱不評論有關問題,但強調總承建商有責任確保採購及施工所用的物料符合要求。王鳴峰又質疑,房署職員定期巡查地盤,為何沒有發現問題。馮宜萱回應指難以評論巡查人員能否看到工人焊接水管的過程。 另外,代表保華建築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質疑,房委會有大量專業人士,卻不知焊料會有含鉛風險,所以不可假設承建商知道。馮宜萱稱,合約已要求承建商用無鉛物料。 四間涉事承建商同意向房署交履約保證金,為受影響的屋邨在天台興建臨時水喉,提供兩年免費濾水器服務,以及更換水喉。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決定,延長四間承建商停標期1至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