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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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指應予性侵案受害者空間

【本網訊】港隊跨欄代表呂麗瑤昨日公開表示,多年前曾遭前教練性侵犯。有關注團體指呂麗瑤已做了應做的事,稱讚她勇敢,至於當事人是否報警,應交由其自行決定。團體發言人亦呼籲各界給予當事人適當的空間。

記者/任希揚 編輯/譚淑琪 曾慧欣


香港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處理性暴力個案時,最重要是當事人的復原情況。她建議當事人先照顧自己,避免承擔過多壓力,同時外界亦要給予支持。王秀容認為,若將案件交由法庭處理,將會出現很多變數,案件在尋求公義的同時,亦要顧及當事人的感受。她指出,以往有調查顯示,每7個人就有1人曾遭受性暴力對待,但求助人數少於一成。「風雨蘭」過去3年亦有800多宗性暴力個案,僅一半人選擇報警。

性侵犯不是肉眼所能觀察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表示,很多兒童性侵個案的施害者是當事人的近親,但受害者會因為怕傷害彼此感情而不舉報。譚紫茵指出,部份受害者會誤以為是自己犯錯,所以才被長輩性侵犯作懲罰。她引述調查指,九成受訪家長認為性侵犯是肉眼能觀察到的,但事實上強逼兒童觀看色情影帶,或祼露私處亦屬性侵犯。

質疑和不信任是二次傷害

明愛家庭服務性治療師古錦榮指出,其接獲的求助個案都是成年人,受害時期是8至12歲。古錦榮指性侵犯不限於女性,他曾經接收過男性的求助,他指男性遭受性侵犯後,一般難以啟齒。他續指,曾有受害者到警署報案時,被當值警員質疑,警員態度令事主難受,令事主決定不再向他人講述事件,同時受害者又會懷疑自己是否對侵犯產生錯覺。他表示,質疑和不信任對受害者來說是二次傷害,亦會影響往後受害者報警的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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