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控方昨日宣布暫不會申請第二次重審,並將控罪存入法庭檔案。前律師會會長熊運信今早於電台節目表示,案件一經法庭存檔,重審機會極微,又指控方索訴訟費做法罕見。
記者/黃詠琪 編輯/何律勳 王倩雅
熊運信指出,案件經存檔後理論上可重審,但重審控罪的門檻高,控方需提出新證供,並詳細解釋重審理由,才有機會重審。熊運信相信,控方將案件交由法庭存檔是經周詳考慮。他指出,曾蔭權案於高等法院一審再審,陪審團兩次均未達成大比數裁決,認為控方提出的證供並不清晰或有問題。他認為,除非有意想不到的新證供出現,否則案件猶如「原地踏步」,定罪機會不高。他亦表示,控方短時間作出存檔決定,節省了法庭審訊時間,若拖延是對公眾及被告人不負責。 控方索訴訟費屬罕見 控方以曾蔭權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加上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推塘遲交出租約副本等原因,要求曾蔭權一方支付三分一訟費。熊運信表示,控方追討訴訟費屬罕見,除非辯方曾經作出不合理行為,令案件審訊時間延長。他指出,被告沒有責任提供證據令自己入罪,他對控方此作法有所保留。他又指法庭會平衡各種因素,若果控方是為了懲罰被告而要求索取訴訟費,會被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