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港鐵票價可加可減機制完成檢討,今年票價加幅為2.7%。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政府與港鐵達成新協議,使出兩招對港鐵增加制約,第一是港鐵先要從每年盈利中撥款回饋乘客,其次是引入懲罰機制。
記者/鍾煒瑩 編輯/蔡泓杰
政府需與港鐵求同存異
張炳良表示,雖然這次談判並非十全十美,但已在框架上取得突破,希望能在限制內做到最好。他指出,政府在談判上處於被動,談判是一項重大挑戰。縱然政府是港鐵的大股東,但也必須遵守公司法及上市規例,不能凌駕小股東的利益。他續說,政府和港鐵需要求同存異,平衡雙方利益。至於新引入的兩項協議能否有效舒緩市民負擔,他認為,需要時間觀察成效。 懲罰機制最高罰款千五萬 有市民不滿港鐵只顧增加票價,未有著力改善服務質素,導致多次延誤及發生重大事故。張炳良表示,政府在談判中參考新加坡及墨爾本做法,加入懲罰機制,對31分鐘或以上的港鐵延誤,罰款100萬元,延誤時間愈長,罰款愈高,並以1,500萬元為上限,將罰款注入「票價優惠帳戶」,回饋乘客。他認為,31分鐘為限是合理標準,如果以短時間8至10分鐘為標準的話,可能會對前線的維修人員構成壓力。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4/105099_0417_ed.mp3 |titles= 張炳良:港鐵加價政府引懲罰機制 (聲音報道:鍾煒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