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繼續就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酬酢開支問題進行公開聆訊,現任廉署專員白韞六及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分別出席作供。穆斐文指出湯顯明曾加插到麗江的行程,玩樂成份居多,又指社關處沒有使用廉署申請酬酢費的「569」表格。
記者/蔡麗珠 編輯/陳愷樺
到麗江以玩樂為主
對於湯顯明09年到雲南外訪時去過麗江,穆斐文否認行程由社關處負責,而是應雲南相關部門邀請,行程也由當地官員負責。社關處只獲告知湯顯明同意去雲南,一直到出發前兩日才獲通知會去麗江。她表示,麗江之行玩樂成份居多,承認當時沒有對湯顯明的行程提出異議。她補充,由於行程有變動,外訪團嘗試提早一天返港,因沒有機票而作罷,但同事當時私下聯絡航空公司,沒有向廉署報告,所以沒有相關記錄。她否認廉署外訪是爲「拉關係」,強調每次外訪都有實質目的。如2010年湯顯明訪成都,對方安排前往九寨溝,鑑於公務成分不多,穆斐文建議取消,結果沒有成行。 改用錄事方式申報 白韞六表示,只有廉署社關處以錄事方式而非用「569」表格申報酬酢開支。穆斐文亦承認,是自己決定09年12月起停用「569」表格申報酬酢開支。她指出,「569」表格於08年修訂後,社關處一直理解為自攜酒類飲品無需納入開支計算,強調廉署無硬性規定必須使用「569」表格。穆斐文解釋,廉署一貫慣例是得到廉政專員批准後,先購買一批酒作儲存,供日後酬酢用。但她認為,自行攜帶的酒並非即場開點的酒水,所以沒有將各項酒類支出作酬酢開支申報,而每次帶甚麼酒及帶多少都是按廉政專員指示,又透露湯顯明曾指示購買茅台酒宴請內地官方訪問團。白韞六在完成聆訊後表示,將盡快委託專人全面檢討廉署常規,找出不足之處和強化需修改的地方。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9/125124_0926_re.mp3 |titles= 廉署認湯訪麗江玩樂居多 (聲音報道:蔡麗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