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兩名前懲教員為維持釋囚戒毒成功率,而涉嫌造假尿液樣本被檢控,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各監禁3個月。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因此酌量減刑,法庭批准兩人以五千元保釋,等候上訴。
記者/盧頴珊 編輯/廖靜汶
裁判官指,兩人違反誠信,令懲教署蒙羞,同時考慮到公眾預期,因此判決必須是監禁式刑罰,以儆效尤。裁判官又指,兩人故意疏忽職守,未有執行監管戒毒釋囚的職責,記錄虛假資料,而梁肇榮更以自己尿液樣本與釋囚對調,使收集的樣本未能反映事實,結果大大減低更生計劃措施的成效。
求情信助減刑 裁判官表示,被告在事件中雖有得益,但並不涉及收取利益或貪污,因此相信被告只是想「走捷徑」,節省時間做其他工作。裁判官又指,在他的從業生涯所閲過的求情信中,這次的求情信是最真誠及動情,而且兩人亦得到同事的尊重,同時亦考慮到兩人公職紀錄良好,而且認罪並對事件感到後悔,所以給予四分一刑期寬減,兩名被告最終被判各監禁3個月。 故意偷換樣本 兩名被告分別為前懲教主任鄧貴文(48歲)以及前懲教助理梁肇榮(53歲),案情指,同屬更生事務組的兩名被告,於2009年4月至11月期間,故意對10名釋囚失職,如沒有到釋囚家中或工作地方探訪、沒有正確填寫監督紀錄等。此外,二人為維持釋囚戒毒成功率,在明知有釋囚報告出獄後曾吸毒的情況下,仍然向署方隱瞞。其中,梁肇榮更將曾再吸毒的釋囚的尿液樣本丟棄,換上自己的尿液送往化驗。 【案件編號:ESCC502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