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小巴司機於去年10月,涉嫌撞斃修路男工後不顧而去。被告被控不小心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等4項控罪,早前被裁定所有控罪成立。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被告被判入獄6個月,停牌9個月。
記者/黃梓誠 編輯/陳浩翔 李希洋
辯方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知道自己的問題,並願意承認自己的罪名,希望法庭能儘量輕判。裁判官判被告入獄6個月,並於5日內交出所有有效的個人證件,停牌9個月。 案情指,去年10月13日,被告60歲小巴男司機許屏彪,於九龍塘窩打老道天橋撞傷42歲修路工人譚權慰,工人最後不治。被告於意外發生後沒有即時停下小巴,又涉訛稱小巴是因與的士相撞才撞毀車頭,之後被揭發毀滅及隱瞞有關證據。最終,他經過羅湖站返港時,被警方拘捕。 他被控不小心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有人受傷的意外後沒有報案,以及作出毀滅或隱瞞交通意外證據的作為等共4項罪名。 (案件編號:KCCC3583/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