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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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護刺已婚男友七刀罪成

【本網訊】女學護簡媛茌涉嫌以生果刀刺傷已婚男友的背部及胸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4項有意圖而傷人及1項刑事恐嚇罪罪成,押後至12月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並索取精神和心理報告。

記者/黃允鍶 編輯/翁麗瑤 梁駿熙 簡以心


事主證供可靠
法官認為,受害人鄭柏堯和被告非單純朋友關係,而事主刻雖意隱瞞關係,但依然相信事主是可靠和誠實的證人。法官表示事主當時傷勢嚴重,相信他當日感到驚慌,理解他未能清楚交代案發時詳情。

法官稱,車上有血跡和事主手肘有傷痕,以現場客觀環境證據判斷事主是以「不正常」的方式上車,接納事主說法,裁定事主及其母口供誠實可靠,清楚交代事發經過。法官反指被告稱自己自衞才持刀反抗,與當晚行為不符,有違邏輯,故不接納其證供。

辯方呈5封求情信
辯方呈上5封由自己、父母及同學所寫的求情信。被告親友指被告有愛心,但因丈夫誠信不佳,騙取其父母金錢令被告深受打擊,期後遇上事主時再受情傷,一時衝動才會錯手傷人。被告的求情信指出,自己雖與事主的關係違反了道德與倫理,但對事主仍付出了真心、坦誠和尊重。辯方表示被告深感後悔,望法官判處被告較短刑期。暫委法官高偉雄判詞指,案情嚴重,為時不短的刑期無可避免。

案情指,今年初被告簡媛茌在其古洞松柏塱村住所,及事主居住的健明苑停車場,四度傷害事主,被控4項有意圖傷人。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13日恐嚇事主母親陳美芳,指會傷害事主,被告另控1項刑事恐嚇。

(案件編號:DCCC 38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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