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40歲地產男經紀透過社交通訊軟件結識14歲初中女生,其後與少女三度性交。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年8個月。
記者/邱巧嵐 編輯/李寶善 黃卓賢 陳衍揚
法官杜大衛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稱,被告黃証鴻非戀童癖,但對年輕女性有「性傾向要求」,建議他接受心理治療以免重犯。法官又透露,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患嚴重創傷後遺症,有自殺念頭,對遭被告出賣感憤怒及自責。
法官表示,被告聲稱不知女童年齡,但他明知她是中學生,故不接受該求情理由,他又指被告足以成為事主父親,應有守法意識。法官認為,被告誘騙女生指不會有性行為,但卻背道而馳,又沒有避孕,並以假「事後丸」安撫女生,全是加刑因素,應判以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黃証鴻去年年底透過通訊軟件「微信」認識女事主。今年4月女事主為引起男友注意,與被告聯絡及應邀到男方藍田寓所。兩人在單位三度性交,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男方又向少女提供「事後丸」,惟事後證實非避孕藥。 案件編號:DCCC729/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