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大律師黃桂生行使假遺囑遺產案,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發假誓及盜竊等共9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昨天早上聽取辯方求情後, 押後案件至今早區域法院判刑。
記者/范啟研 編輯/梁燕玲
被告稱無得利益
辯方以被告所得金錢並非完全據為己有為求情理由。被告於11月捐6000元予慈善機構,又有將部分遺產交予胞姊,部分存入區樹湛的銀行戶口。辯方又指當時遺產現金只有500元,被告不但表示願意交還金錢,過費過萬元為區樹湛做法事,故被告在金錢上並無得益。不過,法官指問題不在於金額多少,而是被告盗取的遺產還包括物業,潛在價值並不止500元。 官斥被告不認罪
被告於求情信中稱還押期間失去自由,已經得到教訓。他又指區樹湛的財產不多,與他是師徒關係,師父贈送徒弟是理所當然的事。法官指被告求情信沒有作用,信中只見被告不認罪,斥責被告為自己抗辯和抵賴。 案情指,被告人黃桂生與胞姊黃彩竹,皆有向己故甘草演員區樹湛學校書法及設計。09年7月當區樹湛去世後,他自稱是遺囑執行人,冒簽轉賬單。此外,他盗取了區樹湛與乾兒子聯名戶口內約15,000元存款,早前被裁定行使虛假文書、發假誓、盜竊等9項罪名成立。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12/125097_12122013.mp3 |titles= 大律師行使假遺囑案今判刑 (聲音報道:范啟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