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跨性別資源中心一項研究指出,香港保安部門對跨性別人士缺乏了解、對待手法時有不一,其中一名人士更指出曾被懲教署人員提出以性要求換取物質或待遇。懲教署指中心從未就事件與他們接觸,質疑指控的真確性。
記者/鍾苑珊 編輯/鄺恩慰
跨性別身分不被承認
研究公布跨性別人士在保安部門遇到的性騷擾問題,調查於2014年7月至11月進行,訪問一共17位跨性別人士,當中包括14位本地人士和3位外籍人士。調查發現警務處、入境事務處及懲教署在處理跨性別者個案時手法不一,使他們受到不平等的對待。跨性別資源中心研究員温澤仁表示,有受訪的跨性別當事者因個人性別認同不被承認,而遭另一性別的保安人員搜身,身心感到冒犯。 發放證明文件助過渡
温澤仁指出,跨性別人士在證明其性別時遇上困難,因為他們在性別過渡期間,由醫生發出的文件認受性不足,執法人員未必承認該文件。跨性別者如要離港或遇上警務人員調查時,性別認證便遇上阻礙。研究建議,政府應發「個人性別認同身分」證明文件,令跨性別者在性別過渡期有法定文件輔助介定性別。 設培訓及部門問責制
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博士表示,現時保安部門對跨性別人士均以「生理性別」(sex)識別,而非「社會性別」(gender),導致很多跨性別者與保安部門接觸時,受到性騷擾及冒犯,如言語上的嘲笑。他提出,各保安部門未來應共同制定「處理跨性別人士政策」指引及加強執法人員培訓,以同一標準對待跨性別者。另外,他又提倡設立部門問責制,以跟進及處理跨性別者的投訴。 研究又建議,政府可推行較寬鬆的性別承認登記,設立「第三性別」,以配合不同人士需要。研究建議相關部門設立清晰指引,包括發放「個人性別認同身分」,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及設立問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