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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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倡設贍養費管理局

【本網訊】一項研究發現,本港有四成單親家庭未能按時取得贍養費,團體建議政府成立贍養費管理局,協助收取及追討贍養費。

記者/譚子峰 編輯/郭煒莊 吳梓婷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根據社會福利署和政府統計處資料,分析本港單親貧窮率及贍養費數據,並研究美國和加拿大等5國處理贍養費的制度,及訪問20名曾申領綜援及領取贍養費的離婚婦女。根據政府統計處調查推算,社聯發現約13,900宗個案未能在去年按時取得贍養費,佔總數約40%,有八成八受訪者選擇不追討贍養費,其中27.2%受訪人士認為前配偶不會支付有關費用,22.5%受訪婦女指提出法律訴訟的程序太繁複,亦有18.7%受訪者稱未能聯絡前配偶而放棄追討。

社署視贍養費為收入

研究又顯示,現時平均贍養費為1,700元,接近一名領取綜援人士的標準金額,但社署視贍養費為收入,會先從綜援金額扣除。若領取綜援的單親家庭無法追討贍養費,他們須親自到法庭追討和尋求法援,申請從綜援扣減贍養費,過程繁複且需時一個月至半年。研究又發現,20名受訪者均表示,她們在追討贍養費時曾有情緒問題,過程中亦對繁瑣的追討程序而感到十分困擾。

阿麗跟前夫育有一名10歲並有長期病患的兒子,2006年因家庭暴力而辦理離婚手續,期間曾要求前夫給予1元象徵式贍養費,以免當局扣減其綜援金額,但被法庭拒絕。阿麗的前夫亦未有按時支付贍養費,令她需不時追討,造成精神困擾。

倡改善綜援扣減制度

社聯建議政府設立贍養費管理局,分別協助領取及支付贍養費一方收取、追討及發放贍養費,減少雙方爭拗,並增加行政效率。社聯又提議政府改善現時的綜援扣減制度,社署可在單親人士提供簡單證明後,停止從綜緩扣減贍養費,至他們取得款項後才補交相關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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