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外籍家庭傭工的政策。多個關注團體表示,有必要廢除外傭「兩星期規則」,減輕她們被剝削的風險。
記者/林美婷 編輯/梁羨靈
規則變相逼使外傭啞忍
「兩星期規則」列明,外傭在合約終止後,須於兩星期內找到新僱主,才能繼續留港。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表示,這項規定令不少外傭遇到剝削或苛刻對待時,只能啞忍。她又指,即使外傭提出勞資訴訟,並獲准延期逗留,惟訴訟期間不能在港工作,令很多外傭因生計問題而卻步。工黨張超雄亦批評,「兩星期規則」只針對外藉傭工,但其他來港工作人士,如透過優才計劃來港人士等,卻不受規定影響,所以當中存在歧視成分。 政府解釋規則非一刀切
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羅振南回應指,「兩星期規則」是為給予外傭足夠時間,安排離港事宜,並針對黑工問題而設立,主要避免外傭非法留港工作,以及經常轉換僱主,維持有效的入境管制。羅振南續指,此規定不會影響外傭日後再次申請來港工作,而規定亦非「一刀切」,將彈性處理有特殊情況的個案。他舉例指,若僱主因移民、外調等原因遭解僱,或曾受到苛待等個案,將容許外傭留港轉換僱主。 外宿增加僱主及社會負擔
有團體建議,批准外傭在外留宿,減少被僱主剝削的機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留宿規定」是外傭政策的基石,由於本地家庭傭工以兼職為主,故政府在70年代初開始輸入外傭,以解決留宿家庭傭工嚴重不足的問題。張建宗又指,外傭在外留宿,不但增加住屋及公共交通的壓力,亦同時加重僱主負擔,因此有必要保留此規定。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不少雙職父母、長者及傷殘人士等家庭,需要留宿外傭照顧起居飲食,因此廢除規定將增加他們聘請外傭的難度。她又指,「外宿」不利本地勞工就業市場,尤其對本地家務助理員影響甚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