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於去年,向公眾披露廉政公署調查民政事務局常秘馮程淑儀資料,被廉署控告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基於案件存有法律爭議,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28日,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記者/陳嘉昕 編輯/李耀榮 陳仲傑
辯方同意所有案情,亦不會爭辯3項控罪的案情或控罪元素。但雙方對於被告人吳文遠的行為是否有合理辯解存在爭議。辯方認為控方須就案件作舉證,控方則指辯方有責任證明被告人相關的舉動是有合理辯解。控方尋求律政司指示,將會安排另一名律師到法院,就案件法律上的合理性及相對性作議論。裁判官指要等候控辯雙方處理法律觀點爭議,決定把案件押後至3月28日作結案陳詞。
案情指被告吳文遠涉違反3項《防止賄賂條例》中「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他於去年4至5月,透過新聞媒體及社交網絡等渠道,披露廉署立案調查馮程淑儀案及自己曾獲邀到廉署作供一事,案件將押月尾續審。 (案件編號:ESCC1036/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