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今年5月於紅磡擺街站被市民投訴其聲音滋擾,被票控一項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於昨日(9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張天雁指出控方未提供足夠的證據,裁定吳文遠罪名不成立並獲得訟費。
記者/曾善珩 編輯/戴偉洛 張進熙
由於缺乏實質證據支持,而且噪音和煩擾並沒有清晰定義,故裁判官質疑此距離的聲音是否真的令人難以容忍,加上投訴人對被告的行為描述較為模糊,因此對供詞的合理性有保留。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吳文遠的罪名不成立並獲得訟費。 吳文遠日後將繼續擺街站 傳票指吳文遠被控於今年5月16日下午5時半,在紅磡德民街與紅磡道交界擺街站並使用擴音器,造成男子姚永麟感到煩擾的根源。 (案件編號:KCS 513210/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