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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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噪音煩擾罪名不成立 官質疑證人供詞可信性

【本網訊】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今年5月於紅磡擺街站被市民投訴其聲音滋擾,被票控一項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於昨日(9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張天雁指出控方未提供足夠的證據,裁定吳文遠罪名不成立並獲得訟費。

記者/曾善珩 編輯/戴偉洛 張進熙



裁判官張天雁表示,控方未能提供與案件相關的客觀證據,如吳文遠發出的音量分貝、案發片段或錄音等,僅能依賴第一證人的證供。投訴人聲稱自己在與被告的街站相距200至300米的屋苑及天橋受到吳文遠的擴音器的噪音滋擾,亦指出被告發出的聲浪掩蓋車輛響號,造成道路危險。

由於缺乏實質證據支持,而且噪音和煩擾並沒有清晰定義,故裁判官質疑此距離的聲音是否真的令人難以容忍,加上投訴人對被告的行為描述較為模糊,因此對供詞的合理性有保留。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吳文遠的罪名不成立並獲得訟費。

吳文遠日後將繼續擺街站
在庭外,他批評政府用不同辦法,打壓異見聲音。他指出社民連擺街站是為了促請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故以後將會繼續擺街站,爭取市民支持。

傳票指吳文遠被控於今年5月16日下午5時半,在紅磡德民街與紅磡道交界擺街站並使用擴音器,造成男子姚永麟感到煩擾的根源。

(案件編號:KCS 513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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