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同珍集團旗下的首聯有限公司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案件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否認全部共19項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8日再提堂。
記者/侯景成 編輯/馮瑞洋 鍾苑珊
籲控方不要拖延審訊
首聯有限公司的代表吳小姐於庭上否認全部控罪,被告暫時無須答辯。裁判官練錦鴻表示,本案主要依靠文件證供,控方理應無須傳召證人出庭作供。故他希望被告能夠善用時間,整理好所有文件,不要拖延審訊。他又稱,明白本案涉及很多文件處理,決定將案件延後兩個月,讓訴訟雙方有足夠時間預備和交換文件。 控罪最高罰款50萬元 案情指,首聯於2014年銷售深水埗富雅閣時,沒有向銷監局提供售樓說明書、價單印本等文件,同時亦沒有上載電子版本的售樓說明書及價單於網上供公眾查閱。另外,首聯與買家簽定的臨時買賣合約亦沒有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要求,標明條例條文。按條例規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0萬元。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於2013年4月始生效,本案為銷監局成立以來首宗檢控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