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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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涉燒區旗明裁決

【本網訊】社民連成員古思堯上年涉嫌焚燒區旗,被控一項侮辱區旗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其後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明天裁決。

記者/黃斯朗  編輯/莫程嵐


被告指中國一黨專政

被告於中段陳詞表示,控方錄影片段未能清楚拍到他燃燒區旗的一刻。他亦在結案陳詞時表示,中國一黨專政,拘捕政治犯等異見人士,令中國不能享有真正的民主自由。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亦無傳召辯方證人,將於明天裁決。

控方傳4名警員作供

控方傳召4名警員作供,女高級督察林欣宜表示,當日有示威者燃燒物品,被告亦將手上區旗放進物品中一同焚燒,她曾5度發出「請勿燃燒物品」的口頭警告,但示威者沒有理會。她又提醒被告,焚燒區旗屬違法,警方會保留檢控權利。

另外,控方於庭上播放一段由警員拍攝的片段,影片記錄當日早上灣仔會議道及菲林明道交界情況。片段顯示,被告焚燒梁振英的照片時,連同一面膠區旗焚燒。

社民連成員場外聲援

案件開審前,多名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及高叫口號,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他們要求釋放被告,被告亦與聲援人士喝酒,「預祝」自己將會第5次入獄。

案情指,69歲的古思堯為社民連成員,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升旗禮會場外示威,期間他涉嫌焚燒一面膠制區旗被捕。

案件編號:ESCC406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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