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終審法院今日批准反新界東北撥款案的8名在囚被告保釋。法官李義表示,會在黃之鋒等人衝擊政總案的審判完成後,再排期處理他們的上訴許可。
記者/梅鈺瑩 林子騰 編輯/譚淑琪 曾慧欣
各被告獲准以10,000元保釋,但其間須要交出旅遊證件和不能離開香港。他們又要定期到警署報到。法官提醒被告,若他們的上訴許可最終不獲終審法院批准,他們有機會要重返監獄,完成餘下的刑期。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指監禁不會磨滅他們的意志和爭取民主、公義的決心,他鼓勵港人繼續為香港不公義的事發聲,繼續捍衛原則,追求民主及公義。他又希望市民可以了解示威者入獄的背後原因,以及關注東北、橫洲居民的情況,為他們發聲。 案情指2014年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企圖闖入立法會,13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審時被判社會服務令,其後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各人被改判監禁8至1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