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商人黃大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當選人區諾軒的補選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高院今早開庭處理其申請,法官聽取控辯雙方及政府代表律師的陳詞後,押後到明早頒發判詞。
記者/盧枳淇 編輯/劉卓嵐
代表黃大海的大律師黃添偉陳詞時指本案性質獨特,與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案不同,因為陳浩天當時並未成功參選或當選,而區諾軒現已成功當選並宣誓。申請人想申請禁制令以禁止政府刊憲宣佈區諾軒就任議員,但選舉呈請無法達到上述目的,因此提出司法覆核。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陳詞時表示,區諾軒在公布選舉結果時已當選,申請人未能解釋為何要求法庭頒令阻止政府刊憲,又認為申請者可提出選舉呈請,或者引用立法會條例第73條,但申請人以司法覆核方式挑戰區諾軒的當選資格,是選錯法律程序。 代表選舉主任鄧如欣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陳詞時則指,已有案例表明有關參選資格的問題應該以選舉呈請的方法提出,所以司法覆核並不適合處理本案。莫樹聯又表示,補選結果於3月16日刊憲,而區諾軒於21日宣誓就任,所有選民都可以於刊憲至宣誓期間提出選舉呈請,如法庭受理可以頒發相關禁制令,途中不會有任何阻撓。 法官聽取三方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明早11時作出書面宣判,決定是否批出覆核許可。 庭外擊鼓鳴冤 黃大海與23萬監察成員王國興於開庭前在高院門外擊鼓鳴冤,直指自己有冤情。黃大海稱,區諾軒焚燒基本法,多次鼓吹香港獨立、香港自決,他作為市民感到不可接受,希望法庭能公平公正地還社會一個公道、還他們一個公義。他亦認為選舉主任鄧如欣確認區諾軒的候選資格是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裁定其議員資助無效。王國興回應時則指,區諾軒違反確認書及發假誓,所以此選舉並不公道。 (案件編號:HCAL 409/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