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早前有報道指港府擬取消強積金與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對沖機制。勞顧會資方代表劉展灝認為,取消對沖會增加中小企營商成本,部份甚至會面臨倒閉,因此不能隨便取消。勞顧會勞方代表梁籌庭則認為宜設有追溯期,讓機制修訂前的強積金戶口都可以取消對沖,為僱員提供足夠的退休保障。
記者/林詠賢 編輯/丘萃瑩
劉展灝:中小企難負擔遣散費
劉展灝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對消息感到詫異,又認為取消對沖機制會增加商業營運成本,中小企業無力負擔額外資金作遣散費用,如設追溯期,很多企業更會面臨即時倒閉。他又說,商界很關心此消息,願意跟政府檢討強積金制度以保障員工,但他認為,取消對沖並不能完善機制,政府應考慮取消對沖對香港經濟的長遠影響。 梁籌庭:取消機制屬特首承諾
勞顧會勞方代表梁籌庭認為取消對沖做法可取,但不應一刀切取消,建議保留一定的追溯期,以3年為佳,相信有助保障員工退休生活。他稱取消對沖機制原為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參選綱領,政府應檢討及解決現時的問題,不可開空頭支票。梁籌庭又說,中小企業聘用的僱員數目不多,即使取消對沖,僱主只須多付一千元的長期服務金,相信企業有足夠儲備承擔。 《星島日報》昨日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報道,梁振英計劃於明年一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佈取消對沖機制,但不設追溯期,亦即政策實施後的新僱主供款,才會取消對沖。但有學者認為一刀切落實某日起取消對沖,或會觸發僱主趕在實施日前解僱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