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涉嫌聯同公司主席黃煜坤等人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由控方作開案陳詞。案件於今天續審。
記者/陳雅菁 編輯/蔡培炘
主控官區達平於開案陳詞中指出,首被告劉夢熊是東方明珠前副主席;而次被告翼小紅並非東方明珠的職員,但與擔任公司主席的黃煜坤有交情;第三被告葉瑞娟則是東方明珠的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 油田買賣價分兩次支付
主控官表示,2009年8月一名專門促成天然資源業務生意的經紀,介紹黃煜坤向美國公司收購油田,黃煜坤遂於同月與經紀應凱、劉夢熊、油田田主Curton及東方明珠獨立非執行董Graham Lam到當地視察。經過長時間的磋商後,買賣雙方同意售價為6,000萬美元,並協議分兩次支付費用,第一次先支付3,500萬美元,購入油田的七成權益;第二次則是尾數2,500萬美元。 主控官表示,油田最後由黃煜坤指示葉瑞娟成立的弘暉有限公司購入,翼小紅持有弘暉六成五股權,黃煜坤持有三成五。2010年初,葉瑞娟按照黃煜坤的指示成立樂茵有限公司,樂茵其後收購弘暉美國公司。樂茵的股東則為奇暉有限公司及Charcon Assets Ltd,兩間公司分別由翼小紅和黃煜坤擁有。在上述層層架構下,油田交易完成後,最終擁有人是黃煜坤及翼小紅。 東方明珠公告錯誤
東方明珠董事局其後通過黃煜坤和劉夢熊的建議,以2.25億美元收購油田,並在2010年1月25日公布收購一事,有關公告稱奇暉是獨立第三方。主控官表示,收購油田屬重大收購,故需要發行新股,而且油田擁有人當初以6,000萬美元出售油田,但東方明珠的公告卻虛假地表示Charcon Assets收購樂茵三成五權益已經要付出7,000萬美元,是完全錯誤。 串謀詐騙所得收益構成洗黑錢
主控官指出,劉夢熊知道收購油田背後的交易,而兩項串謀詐騙罪所得出來的犯罪得益,便構成其餘被控的洗黑錢罪。 64歲的劉夢熊、44歲商人翼小紅及44歲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葉瑞娟,被控串謀詐騙罪及洗黑錢罪等共7項控罪。法庭上周抽出「全男班」九人陪審團,三名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案件預計審訊35個工作天。 案件編號:HCCC56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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