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商台節目主持兼《易經》講師黄偉民,去年年底涉嫌非禮一名女子,早前被裁定三項非禮罪名成立,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郭晉朗 編輯/李蔚茵 王晞晴 楊子瑩
裁判官稱,猥褻侵犯屬嚴重罪行,但認為被告有悔意,未有為脫罪而在庭上向受害人作人格攻擊。他亦認為,被告與受害人亦非正式師徙關係,故不涉違反誠信,否則被告很可能被判囚。他又認為,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影響,相信為單一事件,未來重犯機會微。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且對社會有貢獻,故接納感化官報告,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以論語訓被告 裁判官判刑時引用《論語·為政篇》的「六十而耳順」勸誡被告,不要以為有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應多聽別人意見,接受勸告及自我約束。更希望他可如火鳳凰般,被燒成灰燼後重生,在案件結束後,做一個有用的人,再次貢獻社會。 案情指,黃偉民去年12月於上環教授風水課程期間,三度非禮一名35歲女子,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黃偉民聽取判刑後表示,上訴與否,需再與家人商量後再作決定。 (案件編號:ESCC2654/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