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午討論消防員工時,處方建議減至51小時,引來立法會場外有約50名休班消防員自發性集會,抗議現行消防員工時制度不公及新方案不安全可行。消防員工會要求處方落實48小時方案。
記者/何英傑 編輯/蔡妙瑩
早前政府提出「51方案」(每周51工時), 消防員工時由每周54小時減至51小時,該方案把原有6人一車制度保留,裁減其他後勤車人員,如打燈車、水泵車等,由原先每隊一車組改為兩隊一車組;每次出隊人數由22人減至20人。
新方案降救火效率 前線消防員張景華表示此方案不安全可行,他指﹕「現時6人一車其實亦只是僅僅夠運作,而此改動會令執勤人數下降,直接降低救火效率,令救火時間更長。另外,火場後備人手減少,亦讓消防員冒較大生命危險救火。」他表示,工會爭取合理工時長達20年,政府當年承諾研究將工時減至每周48小時,但至今仍未落實。 冀工時減至48小時 早前當局提出「三不框架」,即不減人手、不減服務水平、不增資源,以及裁減前線人員才考慮縮短工時,到場集會消防員表示,這是是不合邏輯,若為了遷就框架,不肯增聘人手以削減工時,最終影響服務質素,他希望前線消防員與其他紀律部隊工時相同,不多於每周48小時。 消防處處長陳楚鑫表示,若落實每周51小時方案,將會設工作小組,研究6年內縮減每周工時至48小時的可行性。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2/11/29.mp3|titles= 前線消防員不滿51方案 (聲音報道:何英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