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香港電台前兼職唱片騎師陳震杰擔任兩名男童補習老師期間,多次性侵二人。被告早前承認非禮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13項罪名,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判刑,被告判囚9年。
記者/吳敏瑤 編輯/任韞琪
重犯機會高應重判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經知錯,在第一次錄口供已承認罪行。被告本性純良,因沉迷虛擬世界,又無法洩慾,所以一時糊塗犯事。辯方律師引用心理創傷報告,指男童X及男童Y沒有嚴重創傷,對日常生活及性取向亦沒影響。他指希望法官能參考以上原因、其家人和同事的求情信而量刑。 法官潘琦敏形容被告行為極為卑劣,濫用導師身分及家長的信任侵犯X和Y。她判刑時引用心理報告,指被告重犯風險高,本應判被告入獄13年半。她總結判刑反映公眾對戀童行徑的不恥,法庭關注未成年兒童受保護的需要。在考慮辯方律師求情後,決定減刑至9年。 性侵男童上載短片
案情指,被告在2009年中於牛頭角住所內,製作並上載5項載有男童的裸體的影像。他曾與 X和Y進行口交、手淫等,兩名受害人當時分別只有10歲和13歲,犯案時間覆蓋1至2年。事件最後由一名教學助理在網站發現短片和揭發。 案件編號:HCCC26/20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12/125074.mp3 |titles= 前港台DJ狎兩男童囚9年 (聲音報道:吳敏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