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本港甲組足球會愉園前球員兼助理樊偉軍涉於上年底愉園對太陽飛馬的賽事「打假波」,被控煽惑他人干犯串謀罪,昨午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記者/袁以諾 編輯/鄺恩慰
證人或誤會被告用意 控方證人梁文禮於作供時表示,不記得與被告的通話內容,亦未能清楚記得「明天可不可以輸三四球」的確實字眼。他僅記起被告要求自己於賽事中可否輸3至4球,裁判官認為其供詞欠缺上文下理。他表示,梁文禮對自己的記憶不甚清晰,故不可完全依賴其記憶作證供,亦不能單憑一句說話確定被告煽惑梁文禮打假波的推論。他又指,證人亦可能是理解錯誤或聽錯被告的字眼。裁判官稱,梁文禮未能確定被告在談論戰術,或鼓勵他首度落場作賽。對被告於賽前曾發信息給梁文禮,信息內容為「正常踢,取消,回電給我」,裁判官認為這可屬戰術運用。基於控方不可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故裁定樊偉軍罪名不成立。 樊偉軍稱僅屬誤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