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休班男警於去年9月25日疑因在屯門市廣場拍攝在場示威者而被包圍,一名地盤工人及一名中學生被控傷人及非法集結罪,案件昨日(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質疑供詞的呈堂性,案件將於今日繼續。
記者/鄧嘉怡 編輯/劉家溢 鄧宇詩
兩名被告依次為地盤工人文振豪(32)及學生湯浩源(18)。警員黎浩泓作供時指出,去年9月30日在屯門良景邨截停首被告,首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曾推事主一下,其後他帶同搜查令到首被告的住所搜屋,搜出案發時穿的衣服。 黎浩泓指出被告曾表示自己不需要律師,而在錄取口供期間,未有恐嚇及利誘被告。但辯方律師指出首被告在搜屋後,其妻子有曾叫首被告找律師,黎浩泓對此卻沒有印象。辯方更表示,黎浩泓曾經向首被告提供兩款煙,並與3名警員在後樓梯吸煙,其後更向被告表示在錄口供結束後可以一同吸煙,但黎浩泓否認以上說法。 辯方指首被告錄口供時被引導 控罪指被告文振豪和湯浩源被控於去年 9 月 25 日於屯門市廣場一期三樓「Girl Boss」 餐廳外,與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休班男警黃少華,及在同日同地點參與非法集結。被告文振豪否認全部控罪,而湯浩源則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但否認普通傷人罪。 (案件編號:TMCC 218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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