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職業訓練局內地生,以虛假身份證報讀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的西班牙語課程,早前承認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罪,案件原於昨日判刑,由於辯方提交多項文件,包括案例及抗辯理由,裁判官決定把案件押後至3月18日。辯方求情時指,港專職員有誤導之嫌,故希望予以輕判。
記者/陳曦彤 編輯/廖靜汶
被告李宣霖(19歲),被控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罪,他早前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致電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向學院職員查詢報讀西班牙語課程的資料,職員回答指該課程只供本地生報讀,然而實際上該課程亦接納外地生報讀。 辯方律師強調,被告並非推卸責任,但案件中卻是出現了溝通問題。惟裁判官明言,在課程申請表中,已清楚列明課程的合資格申請對象,即使被告被職員誤導,也不代表偽造身份證是正確的行為。 官:偽造文件屬嚴重罪行
辯方又指,被告只因熱愛西班牙語才會犯案,而案件並不涉及金錢利益。辯方並向法庭提交由被告父母、老師及朋友手寫的6頁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是個行為良好、愛追求知識的年青人,只因年輕及思想未夠成熟才會犯案。在職業訓練局專門負責內地生事務的陳姓老師在信中表示,香港與內地的法律不同,在內地偽造文件十分普遍,亦不是嚴重罪行,因此希望法官輕判被告。裁判官反對此説法,認為不論身在何地,偽造文件都絕對是嚴重罪行。 案情指,被告李宣霖為報讀港專西班牙語課程,在內地以250元人民幣購入僞造香港身份證,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報讀該課程,被職員識破後奪回證件逃去,其後折返查詢報名情況,職員隨即報警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ESCC668/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