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19歲內地男生李宣霖於今年1月使用偽造身分證,報讀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西班牙語課程,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由原本判監9個月,減至即時監禁4個月。
記者/何宛兒 編輯/鄧麗婷
被告於去年9月來港修讀職業訓練局課程,因誤會港大專業進修學院西班牙語課程只招收本港永久居民,故在內地以250元人民幣買入偽造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他持假證報讀課程時被職員揭發。
有別案例 無意犯法 被告代表律師向裁判官求情時表示,雖然被告使用偽造身份證報讀課程為不誠實行為,但並無得到任何利益,亦沒有涉及其他違法的行為。他指,被告年輕、為人孝順、家庭背景良好,而且在內地讀書時成績優良,只是一時愚蠢才使用假身份證。 被告代表律師指,過去偽造身份證明文件的同類型案件與被告所犯的程度有別。在1996年有一名被停牌7個月的司機偽造駕駛執照,此舉有機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而在1998年及2009年分別有兩宗涉及使用偽造身份證到銀行開戶的案件,不但與金錢有關,而且涉及其他違法行為;上述的都比被告是次干犯的罪行嚴重。 需嚴懲予判監 被告代表律師表示,被告在事後合作,到警局交出假身份證。事發後可選擇回到上海,不回來香港接受審訊,但被告最後選擇真誠面對自己的錯誤。他希望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悔意,以及將來無法在香港讀書,已得應有教訓,予以輕判。 裁判官在宣讀裁決時指,法庭已聽過被告代表律師的求情、了解被告的背景及比較同類案件,但此案在法庭眼中屬於嚴重。因為被告有意圖利用假身份證申請入讀語言課程,而單是具意圖,已須嚴重懲戒。原本判處監禁9個月,考慮到被告認罪,故減刑至4個月,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ESCC668/20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3/115053_1803_re.mp3 |titles= 內地生持假證報名判監4個月 (聲音報道:何宛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