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內地婦人涉嫌三年前在香港國際機場,偷運市值360萬的海洛英,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罪,高等法院進行第四次審訊,陪審團明日進行裁決,法官下星期一宣布判詞。
記者/陳欣瑩 編輯/陳嘉瑤
控方指,被告卞真菊起初拒絕讓海關人員打開行李篋檢查,表現慌張,質疑她是在知情情況下偷運毒品入境 。辯方反駁,現時並沒有確實證據顯示被告知情。辯方又表示,被告被男朋友戴海欺騙,遭其控制和指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帶涉案行李篋入境。辯方指,被告是農民出身,7歲才開始讀書,13歲就綴學工作,幫補家計,十分渴望有人可以依賴,故受愛情蒙蔽,錯信戴海。
三審判罪成監禁廿載
42歲被告卞真菊於三年前持雙程證由馬來西亞抵港後,被海關於機場揭發行李箱內的空心故事書藏有海洛英。她在警誡下承認在吉隆坡接過行李箱,但對箱內藏有毒品並不知情。法庭首兩次審訊解散陪審團,被告於第三審被裁定罪成,監禁24年,她在去年12月中上訴得直。但法庭指,基於指控嚴重,為符合公眾利益,決定以新控罪重審此案。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04/125041_vo.mp3 |titles= 內地婦涉運毒三年四審明裁決 (聲音報道:陳欣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