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違反禁制令,被判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案件原定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但法官陳慶偉聽取求情後,宣布押後判刑。
記者/薛子晴 吳家耀 編輯/葉子晴 張曉楓 陳綺洵 梁駿熙
多名支持者到場聲援,岑敖暉表示他和黃之鋒等人都選擇承認責任,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毫不後悔,更為自己能夠參與雨傘運動感到光榮。他指他們所做的都是為了公民抗命及對抗極權政權,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代表黃之鋒、岑敖暉等人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出,黃之鋒早前已因佔領行動的其他案件被判囚,希望法庭可將此納入量刑因素。他續指,部分被告案發時未滿21歲,而違反禁制令只是出於對社會的關心,事後亦深感後悔,希望法庭不會判處他們即時監禁,並先索取感化報告。 法官陳慶偉聽取求情後,指案件較預期複雜,需留待獲得相關判刑指引及案例,及辯方補交的書面陳詞後才另作判刑。 黃之鋒其後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面對藐視法庭的案件,所以要進一步徵詢律師團隊的意見,他們將以平常心面對接下來的判刑。 另外,同案有4名被告早前已認罪,於上周各判入獄1個月及罰款1萬元,緩刑1年。 (案件編號:HCMP 774/2015、HCMP 776/2015、HCMP 778/2015、HCMP 780/2015、HCMP 781/2015、HCMP 783/2015、HCMP 784/2015、HCMP 787/2015、HCMP 788/2015、HCMP 789/2015、HCMP 791/2015、HCMP 792/2015、HCMP 793/2015、HCMP 795/2015、HCMP 796/2015、HCMP 798/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