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中國礦業(3400)前執行董事陸健及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余藹琪,涉嫌於08年行賄及受賄,且串謀使用文件欺騙公司,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
記者/林嘉文 編輯/梁羨靈
陸健在庭上否認收購中國礦業旗下,經營臍帶血儲存的細胞治療技術中心有限公司(下稱CTTC)是自己的決定,指當時只是配合中礦一名楊姓員工的建議,為簡化程序而尋找第三方收購該公司。於是,替楊姓員工尋找買家,亦即陸健妻子的小姨。但他承認收購資金全由他安排,與親戚無關。他又稱,向余藹琪提供股份僅為她的工作表現獎勵,否認行賄。
控方提出疑點,質疑合易投資雖是陸健妻家人在07年買下,但單據卻寄去陸健持有的公司,且在購入中礦業務後兩年,將合易股權以1美元轉售由陸健持有、余藹琪建立的公司。聆訊將於今早再續。 案情指,陸健妻子的小姨持有的合易投資於08年10月至12月,提出以1500萬元購入CTTC;而陸、余兩人在公告發出前的公司董事會中,自稱在交易中無利益衝突,余藹琪批准收購事項。其後,陸健同年11月3日向余藹琪提供市價逾30萬的中國礦業股份。 案件編號:DCCC851/20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04/125052.mp3 |titles= 中礦前執董懷疑賄賂案續審 (聲音報道:林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