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香港中文大學前助理教授,誇大聘用學生助理的薪金以騙取資助,早前被裁定7項代理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陳嘉怡 編輯/鄔永翹
官指控罪違反誠信
裁判官鄭紀航指出,47歲的被告譚彩鳳否認控罪,所有控罪都屬違反誠信,又利用學生干犯不誠實行為。由於本案只涉款4萬多元,考慮到過往案例,即使涉款金額由一百萬至一千萬亦只判緩刑,而被告亦已向中大作出賠償,故判處每項控罪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資助「報大數」 作購物用途
案情指被告於2009年至2011年期間,先後以聘請6名學生協助研究為由,向中大申領共40,749元作為學生工資,隨後又要求學生用這些薪金代為購買聲稱作研究用途的物品,如平板電腦、超市現金券及西餅券等,6名學生最後收到共不足1萬元的工資。 案件編號:STCC 117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