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60歲退休消防員,三度對同一名女學生露出下體,觸犯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條例,昨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須接受心理治療及參加團體康復計劃。
記者/曾子晴 編輯/王麗容
裁判官李唯治認為案件嚴重,指被告在1996年曾犯類似個案,而且被告身為人父,竟相繼作出此等行為,對此感到「震驚」及「忍無可忍」。他認為被告是有意識地對同一女生作出此行為,相當怪異,認為被告心地壞,專門欺負弱質女子。
感化並接受心理治療 裁判官又指,被告有的是心理問題,並不能解決,所以監控式的治療對他起不了大作用。因此裁定被告三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名成立,判處12個月感化令,其間必須聽從裁判官指示,不得違反感化令,並須接受心理治療及參加團體康復計劃。裁判官將於下月21日跟進報告書,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三度向女學生露下體 案情指,60歲的被告陳振成,為剛退休的消防員,已婚,並育有一子一女。他被控在一個多月內,分別在10月10日,10月11日及11月14日,三 度於屯門輕鐵何福站月台向15歲女事主露出陽具自瀆。女事主在第一次案發時,看到被告在月台附近候車時拉下褲鏈,用手撥動陽具;翌日,女事主在同址看見被 告自瀆,她曾嘗試用手機拍下,可是被告轉身就逃,其後女生回校告知老師及報警處理。警方後來派人手在月台附近監視,最終在上月14日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TMCC4067/2012]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2/12/record+%281%29.mp3 |titles= 三露下體退休消防判感化 (聲音報道:曾子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