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案,控方今日完成結案陳詞,辯方結案陳詞則明早再續。
記者/湯曉津 盧穎姗 編輯/黃錦瑜 李希洋
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麥禮士在庭上播放曾健超被打的新聞片段。麥禮士指出,曾健超身上多處圓形傷痕由硬物擊打造成,但在龍和道花槽制服他的警員指沒有使用警棍,可見最嚴重的襲擊在龍匯道變電站發生。當時曾健超已被制服,顯然警員毆打他僅為了讓他感到痛楚。 控方續稱,片段顯示將曾健超由花槽押解至變電站的警員,以及在變電站襲擊曾健超屬同一批警員,認為辯方指過程中換人的說法不成立。施襲過程亦有人負責看守,案件屬合謀犯案。 案情指,7名警員涉嫌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期間,在龍匯道毆打曾健超,被控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第五被告陳少丹被加控普通襲擊罪,他涉嫌在中區警署內襲擊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