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年佔領運動時,7名警員涉嫌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涉案警員穿著相同款式西裝,步入法院。辯方代表侓師指證人協助的認人程序欠公允,反對成為呈堂證供,案件明天繼續審訊。
記者/ 李施恩 編輯/ 陳彥澄 曾蔚婷
曾健超部分傷勢與警棍吻合 法醫報告指出,曾健超身上有多處受傷,包括額頭及兩邊臉頰腫脹、左頸及肩均有瘀傷,而曾健超前胸的兩處圓形微紅瘀傷和背部上的13處圓形傷痕,與軍裝CIB警棍的形狀大小幾乎完全一致。 同時,法醫認為曾健超下巴的線狀傷痕有機會是被人強行除去面罩而造成,他左頸的傷痕則可能是因受鈍物大力撞擊。控方律師認為7名警察有意圖導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前投訴科主管被指偏頗曾健超 審訊過程約6小時,曾傳召曾安排四次認人程序、前港島區投訴科主管蘇姓警司出庭,被告陳少丹代表律師質疑曾健超在認人前,各大新聞媒體均有報導相關新聞及相片,認為認人程序對被告不公平,故懷疑曾健超會否受報導影響,誤認出被告。 正義聯盟黨庭外支持警察 案情指,於2014年10月15日雨傘運動期間,有警員發現曾健超在龍和道向其他警員潑不明液體,他被制服後再讓警員帶到添馬公園的變電站毆打。涉嫌毆打曾健超的7名警員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警員陳少丹、警員關嘉豪及警員黃偉豪。審訊預料為期15日,控方將會傳召32人作供。 法庭開審前,正義聯盟黨主席蔡克健及其他成員在法庭外聲援警察,更拉起橫額並高呼「感謝警察維治安,不讓暴徒攪破壞、支持警察」等口號。 案件編號:DCCC980/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