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七名警員在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曾健超否認因傳媒報道而認出涉事警員,又不認同辯方律師指他利用被七警毆打事件來增加自己名氣的說法。
記者/葉茵霖 編輯/ 李芷珊 簡以心
代表被告劉興沛的大律師蔡維邦質疑,警員將曾健超抬到變電站期間,他看不到曾否轉換抬他的警員,曾健超否認,指自己並無感到曾換人。蔡維邦又質疑,曾健超對被毆打一事的經過沒有記憶,其後能夠認出涉事警員皆因傳媒報道。曾健超承認事發後看過相關報道,但否認因報道認出涉事警員。 曾健超否認「作故仔」 蔡維邦質疑,曾健超「作故仔」,希望利用被七警毆打事件增加名氣,協助他將來參選立法會。曾健超否認蔡維邦的推測,但承認曾參加今屆立法會選舉,後來不獲公民黨支持而退黨。蔡維邦亦質疑,曾健超沒有在事發後或於運送過程或羈留時,向值日官或兩名司機投訴自己被打。曾健超認為,他們並非可靠的投訴對象,又表示羈留時不可說話。 曾健超稱不信投訴課 曾健超前天作供時,稱自己在中區警署,偷用手機自拍3張傷勢照片,但沒有向警方披露照片。另一名辯方律師質疑曾健超有意隱瞞,但曾健超指不信任投訴警察課會公正調查,所以未有向警方披露照片。曾健超已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情指,7名警員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佔領行動期間,涉在龍匯道涉嫌毆打曾健超,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件編號:DCCC9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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