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7名警員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續審。七名被告的上司均能從新聞相及片段認出涉案警員,但無人能從曾健超在「暗角」被打的片段中認出任何一個被告。
記者/陳俊傑 編輯/吳銘姬 黃展曦
上司不清楚首被告有否配備警棍 控方早前曾經指出,曾健超背傷的紅圈有機會是軍裝警棍做成。陳惠明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首被告黃祖成並非軍裝警員,不會獲分發軍裝警棍,但同事會按工作需要決定會否配備警棍,而警署亦有警棍領取記錄,不過事後他沒有檢查首被告有否獲發警棍。 無法從「暗角」片段認出各被告 案情指,七名警員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以及黃偉豪,涉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佔領行動期間,在龍匯道涉嫌毆打曾健超,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但七人均否認控罪。另外第五被告陳少丹被多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他亦否認控罪。案件星期四繼續聆訊。 案件編號:DCCC9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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