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3名被告吳偉德、王浩昇及鄭文傑分別判囚4年8個月至5年3個月。法官謝沈智慧指付費區地上血跡斑斑,形容案件是早有組織和早有預謀。
記者/鄒少悠 編輯/朱彩霞 甄煒培
法官謝沈智慧指事發當晚地上血跡斑斑,白衣人無分別襲擊,對市民造成威脅,形容案件早有組織、早有預謀。法官續指本案發生令不同政見人士關係完全破裂,經考慮後認為3人的參與程度比白衣人被告林啟明更嚴重,故就暴動罪以 7 年為量刑起點、串謀傷人罪以 2 年為量刑起點。
法官指被告吳偉德曾經指罵車廂內的人,態度並不友善,更需要其他白衣人阻止吳偉德的行為,又指在片中聽不到吳偉德要求車廂內的人停止挑釁,因此拒絕接納吳偉德曾經分隔兩批人的說法。惟吳偉德在定下審期前擬認罪,兩罪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後,最終分別判囚4年8個月及16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而被告王浩昇和鄭文傑均在排期審訊後擬認罪,王浩昇兩罪分別判囚 5年3個月及18個月,鄭文傑就暴動罪判囚5年3個月,兩人的刑期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932/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