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今年5月,一名4歲女童撞傷頭部後到仁濟醫院求醫,醫院為女童縫針,其後女童一度心臟驟停,被救回後至今仍危殆留醫。兩名仁濟醫院涉案護士及病人助理被控虐兒罪,今(3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編輯/甄煒培 黎希霖 陳啟進 范灝民
被告張天穎(26歲,註冊護士)及尹美君(62歲,二級病人服務助理),各被控一項「對所看官兒童虐待或忽略」罪,指二人於 2024 年 5 月 25 日,在香港身為超過 16 歲而對一名 4 歲的女童,即 X 負有監護、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 X,其方式可能會對 X 帶來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審,以待索取女童的醫療報告、醫院紀錄及證人口供,並准兩名被告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接觸控方證人,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 女童父親黎先生今午與立法會議員出席記者會時質疑,仁濟醫院有隱瞞事件真相之嫌,稱曾兩度着院方交代實情不果後,才選擇報警,冀將真相還原。談及女兒現況時,黎亦一道哽咽,表示女兒每況愈下、不理想,又形容家人每日都十分痛苦。 黎亦表示正計劃從民事索償,已委託律師代表向醫管局發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