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昨日(3日)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公民黨郭家麒在會議開始時便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所有民主派議員隨即在座位上展示「撤回惡法」的示威標語並離開會議廳,然而離席卻未能阻止立法會審議修訂草案。
記者/何嘉禧 編輯/陳欣彤
會議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議程問題。民主黨許智峯表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可以在現階段撤回法案,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未有處理其建議,反稱若許智峯不斷提出與規程無關的問題將會被列作行為不檢。公民黨郭家麒則要求李家超澄清修例會否與《基本法》有牴觸,李家超回應指稍後會在法案委員會上解釋。 李家超強調,政府考慮一系列因素後,決定草案涵蓋37類罪行,重申移交逃犯過程嚴謹。他提到政府接獲移交逃犯申請後,會由特首決定是否啟動程序,法院亦會把關,希望議員能夠支持條例草案。 梁君彥宣布議案完成首讀,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將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林鄭望條例盡快完成審議 林鄭月娥昨早到立法會接受質詢時指,歷屆政府礙於各種原因,未能啟動填補移交逃犯條例漏洞的工作,現修例的目的就是為了填補漏洞。她強調,修例並非特別為某個司法管轄區而設。她期望立法會盡快完成審議工作。 鄭若驊稱程序絕非特首一人決定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早見記者時亦解釋移交逃犯程序。她指出,程序上先要由外地向律政司提出移交逃犯申請,律政司研究後才建議特首簽署移交證書啟動程序。然後,個案會呈交法庭,由法庭裁定案件的表面證據是否成立,若表面證供成立便進行審訊,最後才由特首發出移交令。鄭若驊強調,法庭有公平審訊,及把關,移交逃犯絕非特首一人能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