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19年10月旺角衝突期間,一名地盤工人涉嫌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及拒捕。早前被判七年監禁,達到區域法院的最高刑期。
記者/陳婕妤 編輯/趙施欣 鄧信希 梁晞雅
被告謝信誠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及企圖搶劫等三項罪名,早前承認首兩項罪名,否認當日有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上訴至高等法院。 法官彭偉昌指,本案當時有另一名疑犯手持有伸縮棍,而被告在旁「起飛腳」襲警。原審本以企圖搶劫及共同犯罪作基礎,因此原審以七年刑期作判決。 從控方所提供的片段可見,被告當時與警方有拉扯、「起飛腳」同時襲警,因此構成共同犯罪的證據,但被告指他們互不認識。法官因此感到迷茫,質疑控方簡化證據,要進一步了解本案是否涉及共同使用武器的搶劫罪。 本案多次引用「毛廣生(譯音)」案,原審法官指該案被告雖然有使用武器,但該案判決未有指明以此為判刑基礎。 法官指案情嚴重,仍有許多思路需要釐清,本案判決暫時未有結論,判詞將於兩至三個月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