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陳弘毅指,在真普選聯盟提出的「三軌制」下,即公民、政黨及提名委員會3個途徑都可提名特首候選人,提名委員會將淪為「橡皮圖章」,並不符合《基本法》第45條。
記者/張加怡 周荻恩 張浚浩 編輯/陳潔 李大煒
Q: 近日王振民的言論引起坊間不少話題,王振民指,民主應少數服從多數,而提名權應由少數精英行使。請問你怎樣看待「精英政治」這概念?A: 我想王振民教授只是重申這個提名委員會,即特首選舉的提名委員會,由四大界別組成,其中包括精英人士,例如工商界、專業界精英人士,這些精英人士在社會上來說未必佔很大比例,可能只是極少數,以人口來說,但在提名委員會他們佔一半,因為提名委員會有四份之一的議席是工商界,四份之一是專業界,所以王教授的說法只是提名委員會此設計比較重視工商界以及專業界的參與,但並不表示他們可壟斷提名委員會的提名,因他們只是佔四大界別中的兩個界別,最後來說,提名委員會最後也能反映整個社會四大界別的意見。
Q: 王振民又提到,提名權由少數精英行使,但如果有太多人,就會令削弱提委會的功能。根據「陳弘毅方案」,四大界別增加了不少個人票,例如政界將加入全部民選區議員,那你認為這樣會削弱提委會功能嗎? A: 我建議的做法只是在現有選舉委員會的基礎之上增加此提委會民主成份,即提委會內有更多人由市民選出,那區議員加入提委會是符合原則的做法,因為大家都知道區議員是由全民普選或直選出來,那如果全體區議員均加入成為提委會成員應能擴大提委會的民主成份,但亦未能改變原有四大界別組成的提委會,因為仍有工商界以及專業界,也有勞工界,或其他加入的代表。 Q: 你會否覺得這與王振民對「少數精英」的看法有所衝突? A: 我不覺得王教授認為提委會是要由精英去控制,只是說提委會有精英的參與,他們的參與,佔的比例是與他們在人口佔的比例是少,但在提委會這兩個界別則佔了一半。 Q: 最近泛民政黨組成的真普選聯盟,他們提出三大軌制,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提名委員會提名,你認為有違反《基本法》概念嗎? A: 真普聯方案主要的問題是,即他們給予提名委員會的角色,因為中央和特區政府均有強調,《基本法》規定需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他們提的是實質的提名權,不可以有方案繞過提名委員會產生或提名候選人,假如他們建議一定數目的公民提名,提名委員會只是如「橡皮圖章」確認,這似乎不符合作出一個決定去提出有什麼人,而不是只是如「橡皮圖章」確認另一班人去提名其他人。 Q: 你認為真普聯方案提出的方案是不可行? A: 如堅持要有三大軌制的提名,尤其是公民提名以及政黨提名,是很難符合《基本法》45條,但當然作為一個討論基礎,我認為也可以用。最終方案未必是百份之一百符合真普聯,但可作為一個談論的基礎。 Q: 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委會「可參照」選委會,被質疑是「可參照」或「可不參照」。梁愛詩說過,倘「可不參照」,人大決定根本毋須列明要「參照」,「可參照」是否必須參照的意思? A: 我想字眼上討論未必有有很大的實質意義,當時人大提出這個想法是想我們設計提委會構成以原有選委會作基礎和藍本,但未必需要百份之一百跟從原有選委會構成方法,所以不論最後我們如何理解可參照,但最後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所提出的方案,我估計以現有提名委員會和選委會構成作基礎,可能有輕微改變,但估計不會有非常之大的改變。問題在於香港社會包括泛民人士是否願意接受一個類似於現有選委會的提名委員會。 Q: 以整體民主程序來說,你認為現時香港的發展算不算慢? A: 我想我們2003年23條立法事件後,泛民議員開始爭取雙普選,他們的原本目標是2007,2008年實現特首及議員全部議席的雙普選,但後來中央認為根據基本法民主發展應是循序漸進,及適合香港實際情況,所以作出人大釋法及人大決定,故到2007年就決定普選的時間表,但即使2007年之前和之後亦容許香港政制朝著民主化方向發展,如2005年特首曾蔭權提出政改方案,希望將原有政制進一步民主化,但當時大家都知道被泛民否決,他們認為不夠民主,到2010年當時特首曾蔭權提出另一個政改方案,此方案到最後關頭進行最後修改,得到部份泛民支持,所以我們已有一定進展。那2007年重大人大決定,即2017年可普選行政長官後,可再普選立法會所有成員,故07年已訂出了所謂雙普選時間表,但問題是我們可否凝聚社會共識去產生一個方案呢,是可以實現第一步行政長官普選。所以現時的問題是泛民人士和中央可能有不同看法,關於什麼方案才符合基本法普選方案。如果雙方分歧收窄的話,那是次最後方案很可能被泛民否決,正如2005一樣,這情況下政制便很有可能原地踏步。所以我認為現時是相當關鍵的時刻,香港民主進程可否繼續向前走,要視乎今次可否在社會上凝聚社會共識,支持一次性通過。 Q: 作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你會否對香港的民主進度感到失望? A: 我覺得一國兩制之下進入民主化其實是有很大的困難,主要中央正如喬曉陽先生以及最近李飛先生講,他認為和中央對抗的人或不愛國愛港的人是不可以做行政長官,這就是我覺得政改問題最難解決的一方面。因為泛民人士其中有很多被認為和中央對抗,中央是不想他們成為行政長官。但是泛民人士認為如果他們沒有機會參選做行政長官,就不會接受這種普選,他們認為是假普選,即是他們沒有機會參選就認為是假普選。所以我覺得香港民主要進一步發展其實很不容易,因為如果泛民方面和中央方面各自堅持己見、作出一些讓步或者談判去達成一些共識的話,最終我們的民主進程會停滯不前。所以我都比較擔心有相當可能今次普選未必能夠落實。並不是因為特區政府不去提出一個普選方案,而是因為這個方案可能被認為是不夠民主,而得不到泛民人士的支持。 Q: 學民思潮成員多次批評你的言論維護中央,批評你是建制派,你怎樣看待他們的批評? A: 我想對於政治或者基本法的問題有不同的意見是很正常,即是任何一個自由、開放、多元的社會裡面都會存在不同的意見,當然我自己有些意見都是基於某些基本的立場,譬如我認為《基本法》應該是可能是在框架之內去實現普選, 我是採取一個比較務實的立場,雖然有一些方案是從民主理想來說是最好的方案,但是在香港的現實環境裡面是不可能實現得到。因為香港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香港是一國兩制裡面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所以任何的政改方案、任何的普選方案都是需要同時取得中央和香港社會人士的支持,即是缺一不可。我想如果只是一個香港社會會接受的方案而是中央不可能接受的,那這個就一定不可能實現。 Q: 你是否認為當今年輕人對政治的關注度比以前大?你如何評價現在的年輕人? A: 我想學生傳統上過去很多十年都是在香港比較上有一些、其中一部分是很積極參與社會事務,譬如我自己在70年代後期在港大讀書的時候,就已經知道當時有一個70年代初期有一個學生運動,亦都有很多的學生示威遊行,或者參與社會事務,表達政治的意見的行動。去到80年代後期起草《基本法》,當時亦有一些學生積極參與,譬如戴耀廷他80年代後期是港大法律學院的學生,他當時亦有參與《基本法》的諮詢委員會,所以我覺得學生、尤其是大專學生有參與香港的社會事務、政治事務其實是由70年代以來已經形成的一個傳統,當然現在有一些即使是中學生都有積極參與,這個當然是一件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