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被控不小心駕駛罪,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將控罪改為較嚴重的危險駕駛罪。
記者/侯家豪 編輯/謝家淇 吳祖兒
辯方律師表示,由於早前才收到新控罪和證人等相關文件,未有足夠時間準備資料,所以提出將案件押後。
裁判官接納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再審,又指考慮到審訊時間較原本長,加上被告沒任何刑事案底或交通違例記錄,所以批准更改部分保釋條件,容許他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 案情指,今年7月1日,林健鋒駕車前往舊啟德機場跑道觀賞巨蛋音樂節時,在東九龍逆線行車17米,原本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但律政司質疑控罪過輕,要求法院重新審理。若果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 案件編號:KTS15196/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