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特首普選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方法,170名出席的常委全體通過決議案,為香港行政長官普選方法定下框架。
記者/梁燕玲 胡穎琦 黃煊玲 編輯/任意行
決議案列明,提名委員會要「按照」現行選委會的組成方式產生,沿用2012年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別,包括工商、專業、宗教文化及政界。而特首參選者必須得到過半數委員支持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候選人數則規定為兩至三人。若方案不獲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通過,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法則沿用第4屆特首的產生辦法。而2016年立法會的選舉將會沿用第5屆立法會產生辦法,不作修改。
李飛指政改須按選舉法進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形容,決定是合法、合理、合情,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同時批評有少數人提出所謂「國際標準」是混淆視聽。他說,各國的普選產生方法須按各國的選舉法而制訂,故香港必須根據《基本法》第45條,即行政長官要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選出。李飛指,因各國的情況和對選舉主體的定義不一,各國選舉法迴異,故不會有同樣的選舉方式,人大的決定是把香港社會對普選的討論帶回正軌。 政府盡快開展政改第三部曲
行政長官梁振英於人大公布決定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全體行政會議成員均支持人大常委對普選的決定。梁振英認為,港人應該先接受人大的決定,珍惜一人一票普選特首的機會,並呼籲香港各界,包括全體立法會議員團結一致,若方案被否決,政改將原地踏步。他又說,人大決議的框架下,提名委員會的人數、組成方式及產生辦法,都是更民主,且接受框架後,日後仍有機會作出修改。他希望市民可以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任何違法及擾亂社會安寧的行動都不會獲大部分市民同意。 梁振英說,特區政府將盡快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在人大所訂的框架下,討論具體內容,如行政長官可否有政黨背景、如何從兩至三名候選人中選出行政長官等。他又指,將於明年首季向立法會提交《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方案。 評論批決議案成制度大倒退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此決議案為香港選舉制度的一大倒退。他解釋,雖表面上有普選機會,但普選過程和提名程序及權利沒有一體開放,令這個「普選」失去意義。他指出,今次決議反映中央態度比以前更強硬,因人大沒指出方案只是「2017年特首選舉方法」,而是「特首選舉方法」,即是只要選舉方案通過,便能一併管理以後各屆的特首選舉。再者,他認為佔中現階段已無法動搖中央決定,中央不會隨便改變,故眼下的磨擦無法避免。 泛民將聯手否決小圈子方案
23名「飯盒會」立法會泛民議員表示,對人大常委決定感到失望,並形容決定是「垃圾」。他們表明將共同否決「根據人大常委決定」及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政改方案。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批評中央失信於港人、內地同胞及國際社會。民協馮檢基說,泛民不會再與中央溝通,因為在決定框架下,根本沒有討論空間。而公民黨梁家傑則說,決定並無遵從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於05及07年的決定,是背信棄義,又指中央欺騙港人多年,現時終究扯開面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