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男票務員涉嫌在旺角金泉酒店強姦新入職女同事案,辯方律師在高等法院繼續盤問女事主X。辯方指女事主X與被告在酒店一同看三級片,全程她沒有反抗,終因女事主X不同意在沒戴安全套下性交,被告沒進一步行動。
記者/何靖雯 編輯/林偲晴 陳妹
辯方指女事主X和被告羅善強進入被告居住的酒店房間後,與他在床上用手機觀看三級片,並向女事主X稱該片與他們稍後看的另一套三級片「私人會所」內容類近,故二人同在床上觀看。 辯方指出,二人入房後分別坐在兩張床上。後來被告走近女事主X身旁,播放與三級片內容類近的影片。辯方續指二人貼身觀看影片近數分鐘,然後被告擁抱女事主X,並親吻她,繼而摸和吻女事主X胸部,亦又替她手淫和口交。但兩者準備性交時,女事主X因沒有安全套,而不允許被告的性器官插入,被告遂停止行動,但女事主X全程都沒抗拒。 辯方同時質疑女事主X在庭上誇大證供,指她遭被告強姦時沒有不斷呼救,也沒有哭泣跡象。 女事主X則反駁,自己在過程中全力反抗及呼救。而供詞沒記錄不代表沒有發生;而沒哭泣也不代表不緊張。女事主X又堅稱被告確實有強姦她。她指自己沒有睡著和和宿醉,會感覺到被告的性器官插入。 案情指,被告羅善強(34歲)被控於2017年9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金泉酒店的房間內,強姦新入職的戲院女同事。 (案件編號:HCCC143/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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