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16年荃灣石棺藏屍案昨(11日)於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就證據及法律原則引導陪審團,他提醒陪審團要小心考慮各人證供,又總結三名被告的口供,指要考慮首被告多次約見小草(何菱瑜)的理由。案件今日續審,預計今天引導陪審團完畢,並將退庭商議。
記者/伍凱穎 編輯/陳綺洵
法官李瀚良總結各人證供,包括首被告曾祥欣於案發後,聲稱自己是為了拖延時間處理屍體,所以對死者張萬里女友小草說謊。但期間多次約見小草,陪審團想細想首被告的意圖,以及其行為與拖延時間的關係。 法官又向陪審團分析,死者女友小草曾提及未有懷疑過首被告人有牽涉死者的失蹤。他又提醒陪審團,小草作為污點證人已豁免起訴,有機會為保障自己而誇大證供。 三人有同樣計劃即共同犯罪 法官又提醒陪審團,根據夥同犯罪原則,被告需要協議或有共同的計劃行事,而三位被告可能在案件中有不同角色。他又解釋,被告的協議是不一定以書面形式表示。法官舉例,若有3人計劃一同打劫銀行,1人負責駕駛,1人負責持刀恐嚇,1人負責提取現金,當中雖然每人角色不同,但因有共同意圖,即打劫銀行,已構成共同犯罪。 他又提到,若3人行劫途中,1人於過程中殺死了保安員,而另外2人亦有預料可能發生命案,則要負上共同責任。 陪審團需小心考慮各人證供 法官提醒陪審團要小心考慮各人證供,因為3名被告均否認有參與殺人,同時指證其他人是兇手,形容3人是「割喉式自辯」。他指如果陪審團信納1人的證供,即可裁定另外2人有罪。 案情指,被告曾祥欣(30歲)、劉錫豪(24歲)和張善恒(27歲)涉嫌於2016年3月初殺死男子張萬里(28歲),並將其屍體封於灌滿混凝土的木箱中。三人被控謀殺以及非法埋葬屍體罪,他們均否認謀殺,但承認非法埋葬屍體罪。 (案件編號:HCCC459/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