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19年反修例期間,6名被告涉於理工大學衝突時,在油尖旺一帶被捕,今於區院審訊,6人均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還押至11月30日判刑。
記者/李家寶 朱彩霞 編輯/陳子健 甄煒培 何畯新
6位被告包括葉偉成、翁耀揚、尹亦慷、温燿輝、黃俊輝、姚梓駿,在自辯時指自己是無辜的途人,只是路經案發地點,而警方則錯誤地拘捕他們。法官陳廣池拒絕接納各人證詞,並質疑若認為警方濫捕,為何被告沒有即場投訴。 在判詞中,法官指2019年下旬發生大規模暴動,被告身處在香港必然知道情況,又指沒有人以為「這是嘉年華慶祝大會」,相信在暴亂期間不會不看手機及交通情況。法官認為他們均有參與暴動,並助大聲勢,因此全部被控暴動罪罪名成立。 另外,被告尹亦慷的辯方證人指,被告當日在居酒屋上班,打卡後至晚上11時才下班,但法官表示呈堂的打卡紀錄列出上下班時間均欠缺簽名,懷疑證人的供辭不盡不實,要求控方進一步調查,並跟進兩人是否企圖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案情指,2019年網上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大批示威者在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後上街,隨後有213人被警方拘捕,其中15人被控暴動罪,9人早前已經承認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