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港珠澳大橋的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案昨日展開聆訊。有證人指機件故障有機會導致磚塊重複受壓。公司亦曾出現人手失誤,造成同一塊磚得出兩次測試數據。
記者/張智泳 編輯/李綺淇
土木署規定須測試大橋混凝土
土木工程拓展署規定,港珠澳大橋所用的混凝土,會送至試驗所測試抗壓強度。技術人員需在特定時間內,將混凝土磚放在連接電腦的壓力測試機,施加重力直至磚破碎,記錄相關數據。但是,測試過程中有磚頭比原定到達日期遲4至5天,影響驗磚限期。 機件故障或構成多個數據 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曾因工作繁多及人手不足,岀現一名員工同時操作兩部壓磚機的情況。證人承認有可能因人手失誤,同一塊磚會重覆受壓,結果岀現兩次測試數據。 12名被告是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及助理,包括謝德禮、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李志勤、吳汶鴻、張嘉明、陳志成及郭文輝。 案情指,2013年至2016年案發期間,各被告疑因工作繁多及人手不足,多次未能在限期內驗磚,但擔心有損報告評分,便透過更改測試日期及時間、補做假測試或使用替代品進行模擬測試,製造虛假報告。其後,他們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12人不認罪。 (案件編號:DCCC 10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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