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混凝土壓力測試記錄涉嫌造假,12名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前實驗室職員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最終被判串謀詐騙罪成。法庭今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辯方求情後,宣布於12月11日判刑,期間各被告須被還押。
記者/楊綺晴 編輯/黃灝庭 孫珮釧
法官李年慶繼續聽取各辯方律師求情,其中兩名被告以身體狀況欠佳作求情理由,望減輕刑期。辯方律師指,被告謝德禮患上適應障礙症,因長期承受巨大工作壓力,令精神及情緒受影響,才導致他在工作期間出現錯誤判斷。李慶年質疑謝德禮犯案時是否正受精神影響,要求辯方在7天內向法庭提交精神病報告,再考慮會否因此減刑。另一名被告吳汶鴻的律師求情指被告患有聽力問題,屬永久傷殘人士,希望以身體缺陷作量刑理由,考慮判刑社會服務令。李年慶表示,將會在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各辯方律師今日亦呈上各被告的家人、朋友及前僱主的求情信。各辯方律師在庭上引述各封求情信內容時,有被告及家屬不禁落淚。 案情指,土木工程署在2012年設立小蠔灣試驗所,以顧問合約形式外判予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管理及運作。案件牽涉12名被告,分別為8名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30歲的余維德、26歲的李詠暉、27歲的薛家俊、24歲的陳銳鏗、50歲的姚宇峰、29歲的葉德杰、28歲的吳汶鴻、30歲的張嘉明,及4名前實驗室助理,分別為37歲的謝德禮、25歲的李志勤、60歲的陳志成、36歲的郭文輝。各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罪,在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間與另外6名試驗所職員及其他人,串謀更改連接混凝土壓力測試機的電腦上的日期和時間,又使用強力混凝土磚及金屬校準柱等代替品欺詐手法測試混凝土壓力。法官李慶年昨日和今日聽取各辯方律師求情,今宣布押後至12月11日判刑,判刑前個被告須被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DCCC10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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